教务公告
【研究生】2018-2019-2保险学院硕士双盲评审抽选名单公示
【研究生】2018-2019-2保险学院硕士双盲评审抽选名单公示
2018-2019-2保险学院硕士双盲评审抽选名单已确认。
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董硕(201710911867)、钟肖肖(201710911860)
谭红楠(201710911852)、李胜楠(201710911846)
谢彦(201710911847)、叶梦(201710921883)
王晓彤(201710921887)、王斌(201710911863)
李强(201710911875)、王慧(201710911853)
方璐(201710911849)、何凌霞(201710911857)
霍肖宇(201710911859)、武彤彤(201710911871)
胡佳琪(201610911747)、王琴(201720911930)
陶海鑫(201720911933)、寇丹彤(201720911975)
尤静薇(201720911955)、袁莹(201720911929)
董昊宇(201720911912)、李非(201720933015)
陈璐(201720911943)、王婉迪(201720911969)
王开丽(201720911913)、季雨晴(201720911931)
王纪烁(201720911939)、齐霄(201720911959)
傅仑(201620931840)
待盲审结果返回公布后,请学生主动联系学院钱铖老师,取得评阅书电子版后,打印放入学位申请材料袋中归档。
一、对硕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
硕士双盲评审的返回结果以ABCD表示对论文的评价,具体含义如下:
A.同意答辩、B.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(修改后可参加本次答辩,无需再次送审)、C.经过较大修改后答辩(经不少于半年修改后,答辩前重新送审)、D.不同意答辩。
评阅通过者,可由学生本人到博学812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材料。
评审结果以表中“能否答辩”一栏为准。
1、评审结果若为A、B,则可以通过双盲评审,可以参加本次答辩,但应参考评阅人具体评阅意见,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。
2、评审结果若为C,因其论文存在问题较多,须对论文做出较大修改并推迟半年答辩。如论文作者认同外审专家的评阅意见,则应推迟半年,重新申请答辩;如论文作者对评阅意见不认同,可于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,向学院教秘老师提出异议,同时提交申诉材料,包括(1)申诉书;(2)导师对申诉的意见;(3)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;(4)校内三位同行专家的意见(查看研究生院往年通知有表格下载)。若申诉成立,学位办将组织进行异议论文复审,复审结果为论文抽查的最终结果。
3、评审结果若为D,则该生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水平,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写作,答辩期后延半年至一年。
保险学院
2019年4月4日